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上海德环奖助学金”捐赠协议》《“上海德环奖助学金”实施方案》《合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院行政〔2017〕218号)、《合肥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115号)及《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2022-2023学年“上海德环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简介
为鼓励合肥学院大学生发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积极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上海德环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简称“基金会”)在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简称“经管学院”)设立“上海德环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合肥学院经管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助对象
合肥学院经管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奖助标准
“上海德环奖助学金”自2023年至2025年,共设立3年,资助总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每年资助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伍万圆整)。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设“上海德环奖学金”:每年资助学生12名,每人2500元;
2.设“上海德环助学金”:每年资助学生8名,每人25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上海德环奖学金”评选条件
1.面向合肥学院经管学院大二至大四年级的学生,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6人,其他专业学生6人。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校成绩优良,上学年综测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位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二)“上海德环助学金”评选条件
1.面向合肥学院经管学院大一至大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贫困库认定的范围内)或在当年存在突发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4人,其他专业学生4人。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简朴,积极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管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申请人材料(附件1)、评审汇总表(附件2)及公示结果报基金会备案。
2.获奖助学生名单将在基金会网站公布,由基金会发放奖助学金。
六、其他
1.评选工作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与奖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2.评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