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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学院2020-2021学年“志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394

各二级学院:

为营造良好学习风气,鼓励在校学生认真学习,砥砺奋进,奖励在校品学兼优学生,根据学校与安徽天人志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决定设立合肥学院“志翔奖学金”,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三年级本科在校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

每年设置33000元奖金额度,具体3000/人,各学院选取1人,共11人。

三、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积极追求进步,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良好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15%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班级工作和校园活动,注重维护集体荣誉;

4.入校学习以来,无违反校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和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共同复审的评选方式。安徽天人志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时监督项目运行过程。

2.各学院初审后,需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然后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及公示材料(盖章)于2021123日前报至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地点:二期33号楼723室,联系人:王欢,电话:0551-62158357

3.经学生处和基金会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及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

1.安徽天人志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免费课程学习名额,供各学院有考研需求的学生使用。免费课程学习名额具体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2.评选工作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与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学生处、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

20211115



附件:合肥学院2020-2021学年“志翔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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