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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合肥学院突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366


各二级学院:

近年来,我国多地发生台风、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叠加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使部分学生家庭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此外,部分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变故,造成家庭突发性经济困难,产生巨大的经济负担。为切实帮助困难学生渡过难关,安心完成学业,现开展“合肥学院突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

近三年因疫情、严重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资助金额

资助总金额20000元,具体资助人数及每位学生受助金额根据实际上报情况评审后决定。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3)品学优良,无考试不及格记录,原则上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为该班级前5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

5)优先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低保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子女。

4.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学院突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一并交至所在学院。如有其他补充材料,可一并提交;

2)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学院意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地址:合肥学院二期行政楼616,联系人:孙雪皎,62158359;

3)学生处、基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结合各学院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确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资助名单。

5.其他

评审工作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合肥学院学生处                           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

        

          2021年9月18日     





合肥学院突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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