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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学院“行远奖学金”2020-2021学年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463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建筑学专业

根据合肥林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捐赠意愿、《合肥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合肥学院“行远奖学金”2020-2021学年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简介

合肥林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是以工程设计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建筑设计公司。该公司关爱教育,有意为我校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决定自2020-2021学年起至2029-2030学年,每年面向建筑学专业捐赠3万元,总计人民币30万元设立“行远奖学金”,用于建筑学专业学生培养。捐赠资金由合肥林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向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提供。

二、参评对象

1.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建筑学专业全日制在籍在册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本科学生。

2.各年级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4.近两学年内无校级通报批评或各种违纪处分。

四、申请要求与奖励额度

1.具有良好个人情操,有良好的集体组织和协调意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3.具备良好工程师素养,崇尚工匠精神。

4.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

五、评审程序

1.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人于2021531日之前提出申请,填写《2020-2021学年“行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各班班长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再由各班班长统一交于建筑学专业负责人陶峰老师处(联系电话:0551-62158416)。

2.在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指导协助下建筑系成立“行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既包括合肥学院建筑学专业教师也包括企业专家。评选以2020-2021学年完成的相关设计或快题设计作为主要评选依据,由评选委员会进行集体评议,组织实施评选工作,确定拟获奖人选名单。

3.根据拟获奖人选名单,“行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于2021610日前填报《2020-2021学年“行远奖学金”拟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和电子文档等材料报送至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

4.拟获奖人员名单将在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网站及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表彰、发放荣誉证书与奖学金。

六、其他

1.评选工作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与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2.评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建筑系负责解释。

 

 

    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202135



附件1:2020-2021学年“行远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行远奖学金“拟获奖名单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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