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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发布者: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10浏览次数:417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皖财税法〔2020〕1280号),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这项资格的取得既是对基金会今后开展工作的鼓励和支持,也是为基金会今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基金会于2020224日正式登记注册成立,是经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重点支持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合肥学院内涵发展建设。自成立以来,基金会已经陆续开展了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合肥学院40周年校庆专项等捐赠活动,设立了“行远”基金、“国元证券奖助学金”以及“创趣奖助学金”。取得免税资格后,基金会在有效期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等均免征所得税。

 

附件: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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