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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高顿教育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顿)捐赠意愿、《合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院行政〔2017〕218号)及《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第届“高顿教育助学金”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简介

高顿是一家以财经教育为核心的教育集团。该公司关爱教育,有意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决定自2022年至2027年,每年进行一次“高顿教育助学金”评选,用于支持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助学金由高顿全额提供。

二、资助对象

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品学兼优、家庭条件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资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设“财经精英助学金”:每年资助学生5名,每人2000元,共资助1万元;

2.设“自强不息助学金”:每年资助学生10名,每人2000元,共资助2万元。

四、评选条件

(一)“财经精英助学金”: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积极参加所学专业相关资格类考试。

(二)“自强不息助学金”:

1.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在学校贫困库认定的范围内)。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人际关系良好。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校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原则上列班级前50%,且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评选程序

1.“财经精英助学金”由高顿自主择优推荐评定,评定结果在经管学院公示。高顿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评定相关材料报经管学院及基金会备案。

2.“自强不息助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管学院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41126日前,将学生申请表(附件1)、评审汇总表(附件2)及公示材料(加盖公章)报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备案。

3.获资助学生名单将在基金会网站公布,由基金会发放助学金。

六、其他

1.“财经精英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未尽事宜由高顿负责解释。

2.“自强不息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合肥大学经管学院负责解释。

3.评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收回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

20241111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自强不息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自强不息助学金”评审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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